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职〔2021〕491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评价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沪职鉴中心〔2021〕1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具体落实的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及实施机构
2022年上海市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商联会”)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为:电子商务师(四级、三级、二级)。由市商联会组织实施认定工作,并由市商联会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如遇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调整等情况,市商联会面向社会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也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二、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的相关事项
(一)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可分为团体申报和个人申报。
团体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本市社会培训机构学员、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所在社会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审核,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后,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助经办系统(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统一办理。
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可至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945号315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办公室现场办理。
(二)申报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或就读,在法定年龄段内(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相关评价项目申报条件的,可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本市居住的应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就业的应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就读的应提供本市《学生证》)。
申请参加本职业技能评价应具备的最低学历要求和条件请按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普通受教育程度”和“申报条件”相关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三)申报表格
各培训机构及个人在申报时必须认真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样表详见附件2),并经考生本人签字后,交市商联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2022年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时间安排表(法定节假日顺延)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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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认定申报及缴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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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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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准考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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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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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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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一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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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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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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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双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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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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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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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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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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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双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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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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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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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三级、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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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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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双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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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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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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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三级、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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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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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双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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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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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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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三级、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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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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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双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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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报名人数,每月评定场次和时间适时调整,具体时间将提前另行通知。
电子商务师(四、三、二级)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同一天考核,采用机考方式,(二级)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项考核全部合格后安排综合评审。具体认定时间由上海市商业联合会统一安排并另行通知。
(五)申报缴费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等级认定的考核费,费用交至本会指定的账户为准。
银行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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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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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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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165320805000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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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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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上海国际丽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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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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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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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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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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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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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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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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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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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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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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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中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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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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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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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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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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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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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高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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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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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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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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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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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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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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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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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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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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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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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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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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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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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六)打印准考证
团体申报的考生,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并完成“等级认定费”缴费手续后,由团体申报单位在考试前五个工作日通过网址 www.sca.org.cn/assessment 下载准考证信息,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分发给考生。
个人申报的考生,通过资质审核和缴费后,在考试前五个工作日通过www.sca.org.cn/grzkz 下载准考证信息,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关于成绩及证书信息查询的相关事项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成绩及证书信息可通过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官网(www.sca.org.cn/shca)和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官网(www.rsj.sh.gov.cn/xjd/index600.jsp)进行查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也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进行查询。
四、关于补考申报的相关事项
1、考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如成绩不合格,可按规定申请补考。四级、三级成绩有效期两年,二级成绩有效期三年,超过成绩有效期须重新申报所有科目认定。
2、如考生在成绩有效期内重新进行了同职业同等级的新认定申报,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之前的合格科目成绩不再保留。
3、参加本市职业技能竞赛的项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补考。
4、补考有效期内考核模式如发生变化,应按公布的补考方案进行申报。
五、关于证书领取
团体领取:凡通过本市社会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团体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证书由相应社会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统一领取。
个人领取:凡个人申报考试的考生,证书由本人至业务受理点领取。
六、关于业务受理的相关事项
1、业务受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945号315室
2、业务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3、业务咨询电话:021-62182265
4、业务查询网址:www.sca.org.cn
七、有关情况说明
1、参加本市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考生,在申报时须承诺提供的申报材料均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虚假伪造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虚假材料及等级认定费不予退还,并对其所获证书作无效处理。
2、考核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评人员须知》(见附件3)
3、疫情防控期间,须严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考点管理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市电子商务师项目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点击下载)
附件1(点击下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电子商务师》
附件2(点击下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
附件3(点击下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评人员须知
附件4(点击下载):电子商务师3级_题库
附件5(点击下载):电子商务师4级_题库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2022年6月30日